星期六, 12月 15, 2007

 

陪審團?

話說舊屋都賣左2個幾3個月,但係仲有D諗唔到既信係寄左去舊屋既
好彩個新業主幫我地儲起,而其中一封係掛號信唔知邊個寄俾我

今日IN完有時間咪過去中央郵局到取,如果今日都唔攞,封掛號就會退番俾人
好彩攞左,原來封信係法庭個邊寄黎通知你,你已被抽中做一單CASE既陪審團,你當日必須出席該單聆訊,否則會罰款$3000,到時會再係陪審團中抽出該日既陪審員,唔知到時會唔會抽中呢。
我一直都好希望做,今次終於抽中啦

以下係少少陪審員須知
你既僱主係不可以唔俾你出庭,如果僱主因為你要做陪審團而解僱/威脅終止個合約,否則僱主會被定罪。
如果想唔做,一定要係3個工作天前書面送達司法常務官說明要豁免你出任陪審團的原因。
如果聲稱因中文或英文程度不足而要豁免出任陪審團,必需連同教育証書副本,連同僱主寫証明你中,英文程度的證明書致函與司法常務官要求約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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